无业已婚男子冒充“单身汉”,以买婚房为由诈骗“女友”30万元

通过网络结识女方后,有意隐瞒本人已婚状态,虚构履历和工作单位,确立恋爱关系,又编造购买婚房、出差应急等各种理由获取女方信任,进而骗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30余万元。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宋某以诈骗罪被徐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7年2月,南京的小李姑娘在网上寻找摄影网友时,加了无业人员宋某的微信并开始聊天。一段时间后,宋某频频到南京去看望她,并自称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未婚,在上海的设计院工作,小李觉得对方学历、工作都挺不错,挺符合自己的要求,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

到了9月份,为了能和宋某经常见面,小李决定结束“异地恋”,从南京来到上海工作定居。

此前,这位“男友”称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共让小李转账给他1万多元。除此之外,小李还将对方的第三方支付账号与自己的账号绑定,为其支付购物等日常开销。

交往快一年后两人的关系日渐稳定,小李带着宋某回老家见过了父母,就开始在上海筹备起了婚房,而这期间宋某始终向对方隐瞒了已婚的事实。

2018年10月开始,宋某以买房需要付首付、契税、交易费用、中介费等借口多次向小李借钱,又以买房花光积蓄为由再次向其借钱,小李则陆陆续续转账了大笔钱款。然而宋某根本没有买房打算,小李与其约好了验房,宋多次以出差为借口予以搪塞。

在长期的接触中,宋某的种种行为让小李逐渐产生了怀疑,在她的一再质问下,宋某终于承认自己已经结婚,并且没有工作,也没有买过房子,所有的文凭、履历都是假的。而此时,小李已经被宋某骗取了3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信息真假难辨,青年人通过网络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添加微信好友。一旦涉及到金钱往来的时候,更要多个心眼。增强个人支付账户的保护意识,切勿随意将自己的账户与对方账户进行绑定,轻易向对方汇款、借贷。万一发生被骗情形,应态度明确,及时留存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向警方报案。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肖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