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专业代写、代发论文?28人被骗逾48万余元!

“您好,我是杂志社编辑,可以帮您修改和发表论文……”靠网上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和一套“话术”,李某、刘某等人以“杂志社编辑”代写代发专业论文的名义在近一年内骗取28人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

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等5人批准逮捕。

支付2.4万元后被拉黑

2020年4月,被害人徐某来到公安局报案,称她去年8月曾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杂志社刘编辑,可帮她修改完善论文,并承诺能将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手上刚巧有篇论文要发表的徐某便加了这名“刘编辑”的微信,后于2019年8月至12月间分四次转给刘编辑24000元用于润色和发表论文。

期间,刘编辑将所谓期刊的录用通知发给徐某,并承诺徐某很快发表。

今年4月,徐某向刘编辑打听论文进展时,发现已无法给对方发送消息,刘编辑的电话也已停机,徐某方才醒悟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配图,图文无关

骗取28名被害人489500元

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李某、刘某等6人抓获。

经查,2019年5月,李某注册成立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聘任刘某为主管,李某、陈某等人为业务员,利用李某从网络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谎称是杂志社编辑,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以代写代发论文为诱饵开始实施诈骗。

这些被购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工作单位、邮箱等内容……至案发时,6名犯罪嫌疑人已骗取2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89500元。

每天由我或者刘某发给每个员工一两百条名单信息,然后员工就按照固定的话术不停地给名单上的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代写以及发表论文,对方有需求的话,我们就互加微信,让对方先付一部分定金。”

李某交代,随后,他们通过伪造论文录用通知书来骗取被害人信任,进一步收取“尾款”。

“其实我们根本帮不了他们,更谈不上帮他们发表论文。”业务员陈某交代,“我就是通过打电话联系他们,然后推销和收钱。”

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6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诈骗罪。而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购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之规定,又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王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