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半年删除顾客购物记录300多页!私吞超市营业款十几万元

李某从四川老家来沪打工,她爱穿衣打扮,还迷上了某网络直播里的主播,但月薪3千元的她本就入不敷出,更不必说给自己喜欢的主播送礼物“打赏”了。

发现“财路”后频繁“删单”

一天上班时,职员李某发现顾客购买某样商品后又不要,收银员可以扫码进入收银系统,将这条商品记录删除。于是李某灵机一动,想到很多顾客买了东西都是直接离开不要小票,那自己就可以通过这种“删单”操作,偷偷将这笔收银款占为己有。

发现“财路”的李某开始了“删单”操作,先将收到的现金放进超市收银机,等到无人时,将“删单”的钱放到收银机下的铁皮柜,下班前再装进自己包里。尝到“甜头”的李某,从一开始每天私吞几十元到最高单日两三千元,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客人没带现金,李某甚至直接用自己的手机二维码收款。之后,李某开始疯狂“买买买”,品牌化妆品、衣服鞋子不在话下,可以豪横打赏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了。截至案发,单是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就有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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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索要小票事发

2019年3月的一天下午,顾客王某在奉贤区某生鲜超市购物后,想起购物小票没拿,于是返回超市收银台索要,可是收银员李某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提供小票,王某遂找到超市主管投诉。超市主管翻看李某收银台的监控记录,发现当时收银员李某的确收了王某的现金,但却没有打印购物小票。

在安抚好顾客后,超市主管找到李某,质问其情况?李某见事情败露,只好承认是自己删除了收银系统上的顾客购物记录,私吞了顾客的现金。经查,李某入职半年来,异常操作记录竟有300多页!几乎每天都有删除记录,初步计算被收银员李某私吞的超市营业款至少有十几万元,于是店长立即报了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担任生鲜超市收银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删除收银系统中的商品销售记录,将客户支付的货款占为己有,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此案正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