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鬼才”!用公司名称当收款账户名,骗取7名客户159万车款

为偿还自己过度消费欠下的巨额债务,男子何某利用自己担任汽车销售之便,铤而走险,在短短一个月内连续骗取7名客户约159万元购车款。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2日14时30分许,某4s店销售人员何某来到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自首称:其在销售车辆过程中骗取了7名客户共计约159万元购车款,后将该笔钱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何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2019年10月,何某曾离职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无所事事的他到处找朋友旅游、泡吧,所花费用已远远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为此,何某四处借钱,甚至还借了不少网络贷款。

今年5月,何某开始恢复工作,但每个月的薪水对于100多万的债务而言,仅仅是杯水车薪。于是,何某动起了客户购车款的歪脑筋,为让客户安心向其转账购车款,何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名改成了公司名字,冒充公司收款。

由于每次转账都在4s店内操作,所以客户也没有具体留意,看到收账二维码是公司名字便安心向其转账。自2020年7月起,何某以收取定金、购车首付、尾款等各种名义诈骗7名被害人共计约159万元。所得赃款均已被何某用以偿还之前挥霍所欠下的债务。

8月2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吴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