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业务推广”资金50万元,在赌博app上一天输个精光

网店营业初期需要大量订单冲业绩,部分企业店铺便划出部分资金用于“业务推广”,给部分承担此项工作的员工额度较大、审批迅速的“业务推广金”——其到账快、数额巨大的特点,不免形成财务安全漏洞。近日,某公司试用期员工挪用公款投入手机APP赌博软件,一天输光50万元被公诉。

赌博APP一天输光50万

2017年,小贾曾与朋友合伙投资某网络竞价项目,净亏10万元人民币,当时的启动资金是他信用卡套现得来,这笔钱仍有近8万元未能结清,小贾只能靠自己的工资一点点分期还款,压力很大,十分焦虑。

2020年4月,小贾应聘到奉贤区一家供应链管理公司,负责网络店铺的页面设计及业务推广,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55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7000元。

按此节奏,小贾如若踏实工作、生活节制,还清欠款虽依旧很慢,但至少稳步有序。

工作了一段时间,除了日常设计维护本公司电商网店页面外,小贾还被安排“业务推广”工作——刷业绩,用所谓的“业务推广金”在本公司网店下订单。

员工通过办公软件申请“推广资金”,经由财务部门、运营总监两级审批后,几个小时内就有对应额度的公款转至其银行卡。

这项工作不定期,数量、种类等都不固定,按需定额,唯有一个特点——审批迅速且到账快。

小贾今年6月初开始不定期刷业绩,每次5到20万元不等,共有十多次。每次都是上级临时通知,员工系统申请,审批结束,财务放款,每个员工经手的所有网络订单,都需要全流程截图留存备查。

2020年7月22日上午,小贾在公司又接到“业务推广”任务,该次额度是25万元。然而,公司这笔推广资金到账后,他接到信用卡中心的催缴电话,近期家里也紧张无力支援他,自己当下也没有足够的钱还款,一筹莫展之间,他动起了歪脑筋。

小贾的这个“歪脑筋”,不是挪用资金立即去还信用卡欠款,而是想“以小博大”。

他想到之前下载过的一个手机APP“XX娱乐”,5月初他开始在这个APP上赌博,有输有赢,输过2千元,但也赢到过1万多元,他心存侥幸,想用公司的这25万元赌一把,小赚即收,够还信用卡欠账就行,也不影响公司本钱。打定主意后,就在公司工位上,他当即打开软件开始赌博,准备“逆风翻盘”。

▲贾某在该娱乐APP的充值记录

小贾的“侥幸”只盘算赢钱皆大欢喜,却完全忽略了输钱如何收场——仅两三个小时,25万元已然输完。这下他慌了,血本无归,他根本没法交代,不行,必须把这借来的老本扳回来才行。他通过办公软件,又火速申请了一笔25万元的业务款。由

于当月的业务推广额度尚足,两级审批很快就通过,款项几乎立即到账。小贾马不停蹄,又将第二笔25万元投入“XX娱乐”,这次他花了三、四个小时输光,再次血本无归。

自动投案认罪认罚

当小贾“清醒”过来,已是当天晚上7、8点,他用一天时间,工作八小时,50万元公司业务款全部赌博输掉了,他彻底没辙了。

当晚,他联系公司管理层说明情况,次日到公司接受处理。

挂了电话,他上网搜了一下,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属于挪用资金,触犯刑律。7月23日,公司报警,小贾对自己挪用公司款项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贾某身为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赌博活动,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贾某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因受害单位损失并未挽回且嫌疑人无力赔付,应酌情考虑量刑。近期,奉贤检察院据此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大家,赢了保本,逆风翻盘,无数赌徒在陷入泥潭都是这么想的,然而最终都是血本无归,危害公私财物,触犯刑律。同时,本案中公司财务管理也存在一定疏漏,试用期员工申请公款额度较大,审批流程过于“流畅”,经此一役,应认真反思正视此类财务风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孙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