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五彩桂”很紧俏,三男子偷盗绿化带植物分别获刑8个月

城市绿化带不仅能分隔交通,起到安全作用,还具有消除视觉疲劳、净化环境、美化城市、减少交通事故等作用,在城市占据着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然而,居然有不法分子对绿化带中美丽的植物心生歹念,狠下“毒手”。

去年4月12日,杨浦区某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辖区内殷高东路路边品名为五彩桂的植被大面积被盗。民警接报后随即展开侦查,很快抓获了顾某某、余某某两名嫌疑人。

“这个季节,市面上的五彩桂挺紧俏的。”据顾某某交代,去年4月11日,受一位“懂行”的朋友王某某的唆使,其伙同余某某驱车从青浦赶至杨浦殷高东路附近绿化带,用自带的刀和剪刀盗剪种植于其中的五彩桂。

当天凌晨,两人刚“小试牛刀”,发现有警车停在路口,便立刻收手,返回住处。但两人贼心不死,第二天凌晨又在同一地点,以相同的手法割剪绿化带内的五彩桂。经核实,前后两次,两人共盗走2000株五彩桂,共计价值人民币16000元。

五彩桂是金桂的变异品种,为桂花家族中级其珍贵的的新品种。然而,得手后,顾某某就将这2000株盗来的五彩桂以1000元的价格“贱卖”给了王某某,随即将所得销赃款分给余某某。

案发后,顾某某、余某某和王某某三人均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该案移送至杨浦区检察院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顾某某和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而“唆使”顾某某实施盗窃行为并从中获利的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共同犯罪。

最终,经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顾某某、余某某和王某某三人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提醒:城市绿化带里各种美丽的植物,给现代都市增添了一抹“春色”。而这些公共绿化带内种植的植物并不是私人财产,偷盗绿植、破坏绿化带都属违法行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