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进一步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不符合这四个要求一律不得上市丨上海新闻发布会

1月24日14时,上海在市疾控中心举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93场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瑾、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等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介绍本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主持发布会。

对于市民关心的进口冷链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瑾介绍,自去年11月16日起对进入本市存放、生产、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三点一库”闭环查验管控。截至2021年1月23日,“第一存放点”累计已查验近3.3万车(箱),核酸检测样本21万余件。其中有7批次冷链食品外包装检测出阳性,均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未流入市场。

近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第一存放点”中转查验库,拓展“沪冷链”信息化系统,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要求进口商、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对进入本市贮存、生产、经营的进口冷冻冷藏畜禽肉、水产品,均要通过“沪冷链”上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消毒记录、核酸检验报告、入库、出库等信息,凭“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追溯单”,随货同行,并将追溯单上的二维码粘贴于货物外包装上,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工作。

同时,建立“第一存放点”入库预约机制。明确自1月11日起,对从上海口岸入关,进入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市内“第一存放点”冷库前实行预约管理。通过冷藏箱入库预约,到库确认,进一步夯实“三点一库”闭环管理。

另外,近期对本市“第一存放点”开展了两轮飞行检查。总体看来,这些冷库的物品防疫制度、管理能力、硬件条件、消毒采样规范、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等方面较之前有明显提升。

下一步,将结合节前市场检查,对本市第三方冷库以及设有冷库的食品生产、餐饮等企业组织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分拆包装时,对分拆后的小包装实行消杀。严格落实“四个不得”要求,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进一步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里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