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名牌手机,谁买谁后悔!855元网购手机来自翻新手机小作坊

网购买到便宜的名牌手机,收到货才发现做工粗糙、网速慢。联系官方客服才得知,原来是假货!

价格便宜的“名牌”手机能信吗?

2020年5月的某一天,市民小谢玩手机时,在网购平台上看到某名牌手机的价格非常便宜,只要855元。小谢虽然心动,可是又担心上当受骗,便询问了店员。

小谢:“你好,我想问下你这手机怎么这么便宜?”

店员:“亲你好,我们的手机都是正品的体验机和展示机,所以会便宜些。”

小谢:“手机是全新的吧?”

店员:“是的,亲,原装正品未拆封。”

放下心来的小谢就点击了购买。2天后,收到手机的小谢马上拆开快递使用,却发现手机的底部有一个很大的缺口,屏幕的缝隙有点大还有灰尘,就怀疑手机有问题,并迅速拨通了该手机品牌的官方客服热线。

小谢:“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编号为123456的手机是不是正品手机?”

官方客服:“您好,我们查询一下,请稍等。”

几分钟后……

官方客服:“您好,经我们查询,并没有该编号的手机,您购买的手机应该是假货。”

小谢:“啊!我上当了!”

发货地址牵出翻新手机小作坊

醒悟过来的小谢马上报警。警方经侦查发现,该品牌公司已经多次接到客户电话,反映买到的手机有做工粗糙、网速很慢等问题,结果查询下来都是假货。根据调查结果,这些假冒手机的发货地都是同一家手机店。顺着这条线索,警方在手机店当场抓获被告人金某、沈某皓、沈恒某、沈佳某等四人。

据被告人交代,四人是亲戚关系。2012年,金某与沈某皓共同出资开设一家手机店,金某出资多,是老板,沈某皓担任店长,并陆续叫上沈恒某、沈佳某来店里工作。2018年底,金某和沈某皓商量开网店贩卖某品牌手机。但是,金某并没有获得该品牌授权销售资质,那么货源从何而来呢?

2019年8月起,四人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等渠道,对外收购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和图案的旧手机、手机屏幕、后盖、耳机、外包装盒等相关配件,四人每天翻新约5-10部手机。之后再通过网店,以该品牌正品手机的名义对外进行销售。其中,金某和沈某皓负责客服工作,当遇到客人投诉时,起先谎称贩卖的是过质保期的手机,之后则谎称为正品的体验机和展示机。经审计,店铺的销售金额达3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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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沈某皓、沈恒某、沈佳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四名被告人以次充好,将翻新手机作为全新品牌手机进行销售,既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的权益,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三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同时加工翻新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机,并予以销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