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非法捕捞13.8公斤水产品,堂兄弟2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保护鱼类资源,今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为禁渔期,在青浦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湖泊及景观水域),除特殊手工作业和休闲垂钓外,禁止其它任何捕捞活动。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甚至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日,商榻派出所抓获2名正在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

2021年2月19日14时30分许,商榻派出所会同经侦支队、水上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青浦区金泽镇南新村养殖场河内抓获两名正在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一套,渔获物13.8公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交代其与其堂弟沈某某想捕点鱼自己吃,于是在青浦区金泽镇南新村养殖场,使用沈某叔叔的水泥船出河,由沈某某负责划船,沈某负责使用电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捕获13.8公斤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禁渔期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采取电捕鱼的方式捕捞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青浦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