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发布新冠疫苗保险示范条款-接种疫苗异常反应可获相应赔偿

晨报记者 李 俊 见习记者 杨晓东

接种新冠疫苗发生异常反应,怎么赔?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向业内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以下简称《示范条款》),面向合法合规的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获得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同意的疫苗生产企业推出。

赔什么:

相关法律费用亦有覆盖

对于保险责任的划分,《示范条款》指出,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造成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结论或鉴定书,由受种者或其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或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补偿请求的,保险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与此同时,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案件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亦由保险人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与去年10月银保监会向业内征求意见的《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不同,此次《示范条款》中,疫苗质量问题对于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并不包含在保险责任之中。

怎么赔:

设定“地板价”与“天花板”

接种出现异常反应后,险企应该如何赔偿?《示范条款》中给出了免赔额与责任限额的理赔“地板价”与“天花板”,并表示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示范条款》显示,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案件处理费用责任限额、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及累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人案件处理费用免赔额(率)、每人法律费用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同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

有例外:

六种情况不用赔

值得注意的是,《示范条款》规定了下列六种情况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是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二是因疫苗质量问题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三是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四是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五是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兼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六是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窥市场:

多家险企已推出相关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险公司针对疫苗产品已经研发了不同的保障方案,在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疫苗责任保险之外还有疫苗意外险。其中,疫苗意外险由受种者自己投保,主要保障接种疫苗导致的身故和伤残等严重损害,以及接种疫苗导致的不良反应就医费用,部分产品对于疫苗失效还有补贴。据悉,平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大地财险、弘康人寿、友邦人寿等险企均有相关“疫苗保险”销售。

综合各家险企推出的疫苗保险,疫苗保险的保障期限基本为1年,保障人群为0岁到65岁,部分保险公司只保到60岁。保费从3元到60元不等,保障不同保费不同,也有保险公司免费赠送。保障的疫苗除了新冠疫苗外还包含了常见的免费疫苗和自费疫苗。保险责任包括了预防接种后的异常反应或偶合症造成的伤残、身故,医疗保险责任、住院津贴等,少数保险公司包含了疫苗失效保险责任。

“由于新冠疫苗上市和接种都具有不同于其他疫苗的特殊性,而且几乎是全民接种,哪怕发生异常反应的比率极低,对于新冠疫苗生产企业而言,仍然是一项重大风险,几乎不可能由其自己完全承担。因此,推出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对于快速推进我国的新冠疫苗接种计划、保护受种者具有重大意义。”业内人士表示。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李俊/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