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朱某某沪惠保理赔经历”,官方申明今天公布

 近日,网上流传“一次哭笑不得的沪惠保理赔经历(真人真事给各位参考)(自费35500)”的贴子。

经“沪惠保”共保体核实,被保险人朱某,82岁,因肺诊断性影像检查异常于2021年8月9日至8月16日在上海某医院住院,9月1日早晨,朱某家属在随申办申请理赔,经授权后系统自动调取当次住院的电子诊疗数据,当天下午经审核,属于住院自费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为5599元,未达免赔额20000元,系统累计5599元免赔额,此次赔付金额为0元。

经理赔人员再次复核该案,金额及结论正确,系统中也只有一次赔案记录,也未查询到该客户的其他理赔申请,与客户发帖内容中谈及的“住院2次”情况不符。

9月8日,理赔人员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联系。经询问,被保险人住院两次,第一次住院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6日,第二次住院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31日。理赔人员告知申请人,只收到8月9日第一次住院的理赔申请材料,并未有8月24日第二次住院的理赔申请材料。经理赔人员提示,申请人提交了第二次住院的理赔申请材料。

第二次住院时间为8月24日至8月31日,发票总金额66613.26元,自费金额26855.60元,属于住院自费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为25758.60元,扣除剩余免赔额14401元(和第一次住院自费责任审核的5599元免赔额合并计算),按非既往症70%赔付比例,赔付金额7950.32元,完成理赔。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