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环保领域推出18条新举措,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开展排污许可和环评衔接试点

记者今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前印发,共推出18条新措施,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力度,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城市软实力。

“新18条”聚焦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改革措施,力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等共提出18条举措。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开展排污许可和环评衔接试点、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支持重点区域改革创新、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举措,提高优质企业投产速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放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的优势效应。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面,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设高水平智慧执法监管体系等举措,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及时自我纠错,提高执法效能。

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方面,通过深化生态环境“一网通办”服务、畅通企业服务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等举措,提升企业办事效率,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方面,通过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优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等举措,鼓励企业大胆创新,提升企业专业治理能力。

去年,本市推出了27条环保领域的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147个“三类项目”走绿色通道助力抗疫,90%以上的项目实施备案制管理;临港新片区约60%的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80%以上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在全国首创“两证合一”。在执法监管方面,3410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个具体生态环境领域的11项轻微违法行为做出免罚规定。

“新18条”是对“27条”的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进一步落实落地,同时结合新的战略任务和改革需求提出了新的举措。详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