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百万豪车、名表借款13万 结果车是租的表是假的

记者 佟继萍

晨报讯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兴起,为许多有需要的人提供了便利,但有的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想利用租借来的车辆实施犯罪,这是怎么回事儿?

2020年4月,想要换车的小谢,在老乡黄某的介绍下,认识了“拥有”一辆豪车的赵某。黄某称赵某最近手头有些拮据,想把价值百万的豪车作为抵押借点钱。4月4日,三人见面商谈借钱事宜,最终达成一致:赵某把豪车作为借款担保,抵押给小谢向他借钱。小谢当天就先借给赵某2万元。

第二天,赵某就驾驶豪车载着黄某来找小谢。在交车过程中,赵某还向小谢出示了“行驶证”,以证明自己是车主。念在赵某是老乡黄某的朋友,小谢也就相信了,转账12万元给赵某。之后,赵某通过黄某转账给小谢3.6万元,以偿还自己的2万元借款和黄某的1万余元借款。

4月10日,赵某在黄某的陪同下再次找到小谢,并拿出一块名牌手表,说想要以此作为抵押再借点钱。见一旁的黄某不断吹嘘这块名表如何“价值连城”,小谢也就相信了,又借给赵某3.25万元。

拿到白色豪车和名牌手表的小谢开开心心地把车开回福建老家,却在4月20日收到黄某发来的坏消息:豪车原来是租来的,租赁公司已经报警了,需要小谢尽快把车还给租赁公司老板在福建的朋友。小谢虽然十分不满,但在黄某的劝说下,还是把车归还了。其后,小谢发现名表也是假货,遂与赵某对质,赵某答应4月25日还钱。眼见还款期限已至,赵某却“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愤怒的小谢最终选择了报警。

很快,赵某就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但令小谢意想不到的是,他一直信赖有加的老乡黄某也有份参与诈骗,被一并抓捕归案。黄某和赵某到案后,向检察官交代了两人结伙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原来,本案中那辆赵某“拥有”的白色豪车,是黄某4月初刚通过中间人小胡,以赵某的名义向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小张借来的。为了获取小谢的信任,他们还特意伪造了一份车主是赵某的“行驶证”。至于那块所谓的名牌手表,则是二人花费1100元购买的假冒名牌手表。

黄某与赵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将租借来的车辆、假冒名牌手表作为借款担保的方式,共计骗得小谢人民币13万余元。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和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两万元不等。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佟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