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根除“邪教式”追星的镇妖剑 | 晨报评论

今天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这篇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和“邪教式”追星、“饭圈”乱象、“阴阳合同”等娱乐圈突出问题,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治,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

总书记把“邪教式”追星作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通过立法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提了出来,体现了最高决策层对这一社会丑恶现象的敏锐洞察和高度重视,老百姓必定赞成和支持。

文化娱乐是社会正常需求,有娱乐就有明星,有明星就会有众多追捧者,特别是在年轻人中产生偶像崇拜,这都是正常现象,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就是凡事都有个度。过了度、越了界,娱乐圈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邪教式”追星,背离了核心价值、污染了社会风气,危害了青少年成长,群众反映强烈,党和政府就“决不能放任不管”。

“邪教式”追星“邪”在哪里?这是有个界限的,不能笼统简单地把所有的对娱乐明星的偶像化崇拜都视为出格。所谓“邪教式”追星,从追星者自身来讲,首先是疯狂的、毫无理性的,为了追星不惜一切代价,什么愚蠢、肉麻的话都说得出来,什么冲动、歇斯底里的事都做得出来,对自己的财产乃至身体毫不顾惜,对他人的隐私、权利毫无尊重,同时,他们极具暴力性,对善意的批评和理性的劝阻非但极度排斥,而且动用各种手段进行名誉侵犯乃至人身攻击,扰乱社会生活、挑战公序良俗。其中某些极端粉丝正如金庸先生在他的小说中生动刻画并尖锐讽刺的邪教徒:阿谀吹捧时不知廉耻、讨伐追杀时泯灭人性。

这些年来,“邪教式”追星令中国普通民众感到荒唐、震惊甚至愤慨的丑恶行为不胜枚举:在飞机和机场围追明星妨碍乘客已是见怪不怪,人肉搜索网络追杀也成常规手段,“倒牛奶”事件、围攻大学校园,甚至死亡威胁批评者,手段越来越卑鄙、影响越来越恶劣,确实到了受者忍无可忍、观者义愤填膺的地步。

特别要指出的是,广大青少年从现象看是“邪教式”追星的主要群体,但从实质上看,他们正是“邪教式”追星最大的受害者!青少年尚无社会经验,又正处于心理上最需要偶像崇拜的青春期,易入歧途,易走极端,成为了那些受资本操控的网络水军、“粉头”(被利益驱动的粉丝团召集者)最乐于围猎、洗脑、操控的对象。以往通过学校、家庭、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手段,在与这些“邪教式”追星的幕后黑手进行对抗时,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要斩断黑手、根治“邪教式”追星,就必须同时举起法治的利剑。加快立法、加强监管,救孩子于迷途、还风气以清朗——这是人民的呼声,也是党和政府的决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孟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