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笑气”送货人变成“笑气”经销商-“货××”员工非法经营“笑气”一审被判1年9个月

见习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杨 程 周 轶

上海“货××”平台夜班员工高某出于想多赚钱的心理,答应一送货人不走平台帮忙送货。等警方找上门来,他才知道之前送的货都是“笑气”,发货人也被抓了。经过警方教育,他知道了贩卖“笑气”是违法的。可谁知他不仅没有引以为戒,还从“送货人”变成了“经销商”,连疫情都没能阻止他的“生意”。

半年多进货数百箱“笑气”

2022年8月17日上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昨日,上海松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高某是上海“货××”平台员工,专门跑夜班。有天晚上,在普陀区曹杨路附近取货点和发货人闲聊时,对方表示:“兄弟,不要走平台,以后我天天找你送货好了。”想多赚点的他便同意了。从此他每晚为发货人送十几箱货,持续了4个月。后来由于发货人被抓,警方找上门来,他才知道之前送的货都是“笑气”。虽未被处罚,但经过警方教育,他知道了贩卖“笑气”是违法的。

没过几天,有位“笑气”买家直接联系高某,推送来“笑气”供货者的微信,说有很多买家等着呢。经不住高额利润诱惑,他从“送货人”变成了“经销商”。此后半年多时间里,他共“进货”了数百箱“笑气”,每箱10盒,每盒21瓶,瓶子是银色罐头,椭圆形柱状,内含10ml左右的压缩气体。

将“笑气”混入保供物资供货

除了自己吸食部分,大部分高某都销售给了买家,还附赠“吸食教学”服务。连疫情都没能阻止他的“生意”,通过“上家”,将“笑气”混入保供物资中持续供货。2022年5月底被松江区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其停放于暂住处小区内的车内还查获了13个未使用的银色“笑气”瓶。2022年7月,松江检察院以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松江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高某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从他人处购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后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买家出售,至案发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其机动车内查获13个未使用的银色金属小瓶,经检验含有一氧化二氮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笑气”这一危险化学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同时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具退出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酌定从轻情节。

最终,上海松江法院以被告人高某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姚沁艺/杨程/周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