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漏刷”商品?男子一个月内连薅4000余元羊毛

“我没有偷东西!我用手机软件支付了,但是没看购物金额和对应商品……”为贪“小便宜”,一男子一个月内6次在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商品总价值超过4000元,最终因涉嫌盗窃罪被杨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6日,杨浦公安分局四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超市值班店长报警,称其在店内发现一男子企图将未付款的白酒和三文鱼带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将董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面对超市工作人员的质疑,董某依旧振振有词。为此,民警开展走访调查,调阅了超市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当日董某在超市使用自助结账机结账时,漏刷了白酒、三文鱼等商品,并将这几样商品放进了自己的购物袋。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自7月中旬以来,董某多次在该超市以漏刷商品的手法,擅自将未付款的商品带离。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董某仿佛泄了气的皮球,承认了多次在超市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其交代,董某在7月中旬来到该超市购物,见自助结账区域无人值守,于是将一瓶没有扫描的白酒带出了超市。

尝到免费“薅羊毛”甜头的董某抓住这一“漏洞”,在8月间多次至该超市购物,每次都会购买大大小小不少东西,但自助结账支付时总会“不经意”漏刷几个价格较高的商品,将商品装进购物袋,继而从容离开。经确认,这些被盗商品总价值超过4000元。

目前,董某因涉嫌盗窃罪杨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常言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不可心存侥幸,因为一时贪念而逾越法律底线。同时,商场、超市也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给不法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 俞潇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