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罚单!四家保险公司被点名通报

李锐

刚刚进入2023年,银保监会就对保险行业开出了重磅罚单。日前。来自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因为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包括浙商财险、安诚财险、人保寿险、友邦人寿等在内的四家保险公司,被中国银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点名通报。其中,被通报的友邦人寿表示,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已于2022年三季度完成整改。

(1)浙商财险:四项问题

通报显示,浙商财险主要涉及四项问题:

首先,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该公司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计算存款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最低资本时,基础因子选择错误,少计提最低资本807.6万元;某资管产品穿透后国债未计量利率风险,少计提利率风险最低资本3563.34元。

其次,流动性风险指标计算不准确。该公司2022年1季度、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测算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时,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预测均未包括股票类资产交易可能产生的现金流。

再次,偿付能力报表填报不完整。该公司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两款资管产品穿透后未在“LT01-穿透后投资资产表”中列报。

最后,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准确。该公司2022年1季度、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部分数据填报不实。

(2)安诚财险:两项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该公司1季度、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部分股票基础因子使用错误,导致少计提最低资本156.6万元、354.4万元。

二是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实。该公司2022年1季度、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数据中,销售人员、核保核赔人员、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数量和离职率,以及保险合同争议诉讼案件败诉率等43项数据填报不实。

(3)人保寿险:四项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该公司部分投资资产中未约定确定性现金流,但违规计量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导致2022年1季度、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少计提最低资本7.25亿元、8.91亿元。

二是未按规定穿透计量最低资本。该公司某资管产品不满足豁免穿透条件,却在2022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列报为“豁免穿透的资产支持计划”,少计提最低资本2265.02万元。

三是权益投资未及时调整核算方法。该公司持有的某项权益投资,在公司向被投资方派驻的董事调离以及该董事任期届满后继任董事为非本公司员工的情况下,仍然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2条等规定。

四是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准确。该公司2022年1季度、2季度报送的风险综合评级数据中,保险业务线操作风险中的原保费收入,其他操作风险数据中的财务负责人更换次数、印章管理操作风险事件次数、税收操作风险事件,战略风险中的非保险领域合营公司、子公司投资账面价值、总经理变动次数等14项数据填报不实。

(4)友邦人寿:三项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该公司2022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部分非基础资产穿透错误,债券分类不准确,少计提最低资本209万元。

二是未按规定计量实际资本。该公司再保险系统中未及时摊回再保理赔款1827.2万元,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分保账款少计1827.2万元,导致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少计2108万元。

三是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实。该公司2022年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中,核保核赔人员数量、总经理室成员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离职人数、评估期之前4个季度保险公司合计投诉次数、报案支付时效、数据差错率等18项数据填报不实。

(5)最新回应:友邦人寿完成整改

针对通报内容,友邦人寿昨日表示,对于监管通报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经于2022年三季度完成整改。

友邦人寿表示,通报主要涉及公司2022年一、二季度偿付能力数据报告中的计算差错。按正确计算,公司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由233.98%调整为234.08%,上升0.1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由389.82%调整为389.93%,上升0.11%;公司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由220.41%调整为220.40%,下降0.0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由374.26%调整为374.23%,下降0.03%。

公司已公布的2022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数据为整改后结果,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8.0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79.76%,风险综合评级AAA,偿付能力满足监管要求。

友邦人寿表示,对于监管通报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经于2022年三季度完成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持续提升偿付能力管理工作质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根据2021年1月发布的相关规定显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的要求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及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