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路解放大厦、申大厦外立面维保项目

汉口路解放大厦、申大厦外立面维保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03

1、 工程概况 03

2、 工程条件 03

3、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03

4、 保养服务与要求 0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07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07

2、 投标要求 07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08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08

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09

3、 投标截止期 07

 合同  08

 

 

 

 

 

 

 

 

 

 

 

 

 

 

 

 

 

第一章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解放大厦(汉口路300号)、申大厦(汉口路266号)外立面维保项目
  2. 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与266号
  3. 概况:解放大厦与申大厦外立面(包含屋面、幕墙、墙面及其连接部位等)提供全面性的安全保养维护和整体防渗漏服务,维保面积约18万平方米。

工程联系人:洪盛声

联系电话:228996952

邮箱:hongshengsheng@sumgam.com.cn

  1. 招标方不单独安排现场踏勘,投标方需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 工程条件
  1. 本项作业可免费提供固定的水、电源供应,投标方自行接驳;
  2. 维修后保洁设备由投标方自行釆购(招标方现有设备可免费提供施工方使用);
  •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1. 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工程的工作业绩及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公司保养业绩;
  3. 投标人需持有幕墙施工一级资质;
  4. 投标人派往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书;
  5. 提供本项作业项目负责人情况和在现场的主要工作人员情况;
  • 保养服务要求

确保2幢大楼外立面的窗、门、雨篷、外墙及屋面达到原设计防水、立面效果要求和正常开启、关闭,达到全面预防大厦雨水渗漏的实际效果。

  1. 保养工作界面:

解放大厦与申大厦外立面的玻璃幕墙体系部分;解放大厦与申大厦的屋面体系部分;大厦与申大厦的外立面上的窗、门、雨篷、线条、铝板吊顶、铝板装饰等;上述各项内容连接位置等。

2幢大楼整体渗漏水(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以及楼顶屋面)预防性勘查和渗漏点检测。确定渗漏原因,编制处理方案,并落实处理方案直至不再渗漏。

以上工作界面内容如涉及其他施工单位质保期内责任,投标方作为解放大厦与申大厦外立面幕墙维保兼大楼整体防渗漏总协调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并督促责任方或代为对2 幢大楼渗漏水问题及隐患进行解决;如需其他具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维修,投标方须对维修方案和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验收。

招标方可免费提供固定的水、电源供应,投标方自行接驳。

维修后保洁设备由投标方自行釆购(招标方现有设备可免费提供投标方使用)。

  1. 保养内容:

在每年的5月和8月进行两次全面大排查(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对所有楼层进行室内室外的全面排查,其中室外排查需使用蜘蛛人),排查工作内容:

  • 检查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楼顶渗漏水渗水情况及隐患;
  • 检查幕墙密封胶及结构胶情况;
  • 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损坏现象;
  • 检查开启窗与门的五金件是否完整、螺丝是否紧固等;
  • 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 幕墙体系、真石漆墙面等外立面整体安全和渗漏隐患排查;
  • 楼顶防水层检查,是否有渗漏情况或隐患;

每年十二次巡检(每月1次,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抽取低、中、高区的各两不楼层进行室内和室外的巡检,其中室外巡检需使用蜘蛛人),巡检工作内容:

  • 玻璃幕墙有无变形、错位、松动、进行进一步检查;
  • 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 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
  • 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损坏现象;
  • 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 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其交界部位是否存在渗漏或安全隐患;
  • 真石漆墙面是否开裂,起鼓,老化等,是否造成渗漏或安全隐患;
  • 楼顶防水层检查,是否有渗漏情况或隐患;
  • 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 提交巡检书面报告和维修建议方案;

每年6月和9月各进行一次排查后的大保养(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对所有楼层进行室内和室外的全面巡检及保养,其中室外巡检需使用蜘蛛人),年大保养内容:

  • 检查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楼顶渗漏水渗水情况及隐患,并对重点位置进行保养;
  • 检查幕墙密封胶及结构胶情况,并对重点位置进行保养;
  • 检查五金配件及支撑连杆等情况,并对重点位置进行保养;
  • 检查开启窗与门的五金件是否完整、螺丝是否紧固等,并对重点位置进行保养;
  • 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 幕墙体系、真石漆墙面等外立面整体安全和渗漏隐患排查,及相关位置的保养;
  • 其他相关项目检查及保养;
  • 将保养报告交客户确认签字,并征询客户的意见;
  1. 提交2幢大楼整体预防渗漏和安全隐患检查及保养情况报告(每次巡检与大保养后15天内提交)。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按季度将解放大厦、申大厦外立面维保合同项下的全年维修、保养记录报告上传至招标方的“Recity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保服务费。
  2. 投标方在大保养和定期检查后15日内应当向招标方提供详细的保养和检查报告。投标方有义务向招标方解释并说明报告内容及告知招标方状况,并提出科学、可行的处理方案。
  3. 高空作业期间,需在路面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 报修服务
  • 保养期限内,针对保养物的报修,招标方于上午八时至傍晚六时期间(8:00-18:00)拨打投标方提供的服务热线向投标方提出维修服务请求,投标方应在接到电话后的2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招标方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其余时段,招标方致电投标方指定人员手机报修,由其落实并于8小时内且不迟于次日上午8:00上门维修。
  • 维修工作必须在2至3周内完成;如遇髙温、台风、暴雨、或者招标方认定为危急安全的其他紧急状况的,投标方应于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抢险措施以保障设备以及人员安全性,抢险措施之外的维修工作应在2-3日内完成;如因不可归责于投标方的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则投标方必须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保养物的安全性、防水性等。
  • 对于因资质等原因确需由第三方实施维修的,投标方应对施工方案和过程全过程把控,并参与维修工程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投标方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目标。
  • 维修完成后,投标方将在专用整修报告书上填写维修详情,提交招标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须知

  • 商务报价书的组成
  1. 投标书(详见附件一)
  2. 报价组成清单与分析
  3. 法人委托函
  • 投标要求
  1.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
  2.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3. 如果投标单位未采取密封加盖公章形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4. 如果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将作为废标处理。
  5.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与中标人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合同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招标,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招标人要求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续签合同盖章用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签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需按照中标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商务报价书
  2. 维保施工方案
  •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书要求一式肆份,在密封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 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及地址和邮政编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截止期
  1. 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11楼;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无效;
  3. 招标单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解放大厦、申大厦外立面维保合同

 

甲方: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2幢大楼的外立面(包含屋面、幕墙、墙面及其连接部位等)提供全面性的安全保养维护和整体防渗漏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保养物件

  • 保养物件所在地

地  址 :解放大厦(上海汉口路300号)、申大厦(上海汉口路266号)

如有变动,甲方应预先通知乙方。

  • 保养物件的名称及数量(见附件)

第三条 工作内容

A、保养工作界面:

1、解放大厦与申大厦外立面的玻璃幕墙体系部分;解放大厦与申大厦的屋面体系部分;解放大厦与申大厦的外立面上的窗、门、雨篷、线条、铝板吊顶、铝板装饰等;上述各项内容连接位置等;

2、确保2幢大楼外立面的窗、门、雨篷、外墙及屋面达到原设计防水、立面效果要求和正常开启、关闭,达到全面预防大厦雨水渗漏的实际效果;

3、2幢大楼整体渗漏水(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以及楼顶屋面)预防性勘查和渗漏点检测。确定渗漏原因,编制处理方案,并落实处理方案直至不再渗漏;

4、以上工作界面内容如涉及其他施工单位质保期内责任,乙方作为解放大厦与申大厦外立面幕墙维保兼大楼整体防渗漏总协调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并督促责任方或代为对2幢大楼渗漏水问题及隐患进行解决;如需其他具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须对维修方案和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验收。

5、甲方可免费提供固定的水、电源供应,乙方自行接驳;

6、维修后保洁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现有设备可免费提供乙方使用)。

B、保养内容:

在每年的5月8月进行两次全面大排查(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抽取高区的各两个楼层进行室内和室外的巡检,其中室外巡检需使用蜘蛛人),巡检工作内容:

1 检查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楼顶渗漏水渗水情况及隐患

2 检查幕墙密封胶及结构胶情况

3 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损坏现象

4 检查开启窗与门的五金件是否完整、螺丝是否紧固等

5 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6 幕墙体系、真石漆墙面等外立面整体安全和渗漏隐患排查

7 楼顶防水层检查,是否有渗漏情况或隐患

每年十二次巡检(每月1次,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抽取低、中、高区的各两个楼层进行室内和室外的巡检,其中室外巡检需使用蜘蛛人),巡检工作内容:

1 玻璃幕墙有无变形、错位、松动、进行进一步检查

2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3 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

4 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损坏现象

5 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6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其交界部位是否存在渗漏或安全隐患

7真石漆墙面是否开裂,起鼓,老化等,是否造成渗漏或安全隐患

8楼顶防水层检查,是否有渗漏情况或隐患

9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10提交巡检书面报告和维修建议方案

每年6月和9月各进行一次大保养(派遣2名或以上工人,抽取高区的各两个楼层进行室内和室外的巡检,其中室外巡检需使用蜘蛛人),年大保养内容:

1 检查玻璃幕墙与真石漆墙面及楼顶渗漏水渗水情况及隐患

2 检查幕墙密封胶及结构胶情况

3 检查五金配件及支撑连杆等情况

4 检查开启窗与门的五金件是否完整、螺丝是否紧固等

5 更换破损幕墙玻璃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配件或构件(费用另计)

6幕墙体系、真石漆墙面等外立面整体安全和渗漏隐患排查

7 其他相关项目检查

8将保养报告交甲方确认签字,并征询甲方的意见

C、提交2幢大楼整体预防渗漏和安全隐患检查报告(每次巡检与大保养后15天内提交)。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季度将本合同项下的全年维修、保养记录报告上传至甲方的“Recity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保服务费。

D、乙方在大保养和定期检查后15日内应当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保养和检查报告。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解释并说明报告内容及告知甲方状况,并提出科学、可行的处理方案。

E、高空作业期间,需在路面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F、报修服务

1、保养期限内,针对保养物的报修,甲方于上午八时至傍晚六时期间(8:00-18:00)拨打乙方提供的服务热线向乙方提出维修服务请求,乙方应在接到电话后的 2 小时内赶到保养物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保养物的维修服务,其余时段,甲方致电乙方指定人员手机报修,由其落实并于8小时内且不迟于次日上午8:00上门维修。

2、维修工作必须在2至3周内完成;如遇高温、台风、暴雨、或者甲方认定为危急安全的其他紧急状况的,乙方应于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抢险措施以保障设备以及人员安全性,抢险措施之外的维修工作应在2-3日内完成;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则乙方必须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保养物的安全性、防水性等。

3、对于因资质或质保期维修等原因确需由第三方实施维修的,乙方应对施工方案和过程全过程把控,并参与维修工程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乙方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目标。

4、维修完成后,乙方将在专用整修报告书上填写维修详情,提交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5、乙方应确保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并应无条件通过甲方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对甲方处以整改、处罚等通知、决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整改直至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或上级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以实际服务期间为限参考乙方实际投入有效服务量按比例结算,并乙方应另行承担相当于约定维保服务费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导致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的,乙方也应予足额赔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行政处罚费用或损失,及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约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6、对于业主、物业、租户等报修事宜,乙方在按照本合同要求现场勘查后,应判定此次事项紧急程度,如乙方认为需进行紧急维修,必须在当天内通过日常维修群申报(维修事项、发生原因、可能造成后果等),对处理方案提出明确建议并且电话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就应当紧急维修事项充分尽到前述通知义务,甲方将视作此项为普通维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7、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且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的,甲方视作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甲方有权自行选聘市场上其他单位进行报价及后续施工,乙方无异议。且甲方将此视为乙方失信行为而在考核中予以记录、扣分。如乙方报价高于工程限价,且甲方与乙方商议后,乙方报价仍高于工程限价,甲方有权自行选聘市场上其他单位进行报价及后续施工,乙方无异议。

第四条 零配件的供应

  • 在保养期内,因修理而引起的更换设备零部件所发生的材料费另行申报,由甲方经甲方投资监理审核并甲方审价单位审定后另行支付。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在电话告知并获得甲方指定负责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先行维修;一般维修应先报送维修方案并附价格,经甲方指定的投资监理审核后,由甲方书面出具开工单后,乙方方可进行维修。开工单应由甲方指定负责人书面签署。由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提供12个月的保修;甲方自行采购的配件乙方不提供保修。
  • 由乙方提供的配件应由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维修质保期满前提供保修,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更换、修理等质保责任;甲方自行采购的配件乙方不提供保修,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修理或提供相关维修等维保服务,该等服务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固定金额服务费中。如乙方提供的配件不符合约定条件,则乙方保修责任不因本合同约定维修质保期满而解除,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责。
  • 乙方承诺提供甲方低于市场价的原厂原品牌配件。

第五条 关于作为总协调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作为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的总协调单位,其职责是在“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外立面及屋面整体防渗漏处理实施细则”中所约定的。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 经甲方授权,由乙方全权负责协调、实施解放大厦外立面及屋面的整体防渗漏工作。责任单位需同意由乙方对渗漏责任进行初步认定,如责任单位不认可认定结果,可在乙方安排维修后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单位(工程咨询、监理等)认定维修责任;
  • 解放大厦外立面及屋面渗漏所涉及责任单位的质保责任及工作面依据各自原有施工合同;
  • 乙方如发现外立面及屋面存在渗漏等问题或隐患,须对渗漏责任进行认定,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责任单位,并同时抄送甲方,邮件中应提供维修内容(照片、大概的维修位置等),约定具体的维修截止时间(依据相应施工合同约定的质保条款,主要条款详见《汉口路300号解放大厦外立面及屋面整体防渗漏处理实施细则》附件);
  • 若前述责任单位认可乙方给出的认定结果,则需在48小时内邮件回复,并在邮件约定的维修截止时间内完成;若未完成,乙方有权组织抢修、急修,维修的工程量需由甲方司聘请的工程咨询单位确认,相关费用需经甲方聘请的审价单位确认,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甲方直接从责任单位质保金中扣除以支付上述维修费用;若质保金不能覆盖上述维修费用,乙方及甲方有权追偿。
  • 若前述责任单位不认可乙方给出的认定结果,亦应在48小时内邮件回复,否则视为认可认定结果。如前述责任单位不认可认定结果且在限定时间内回应的,乙方可自行组织抢修、急修,在邮件约定的维修截止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工程量需由甲方聘请的工程咨询单位确认,相关费用需经甲方聘请的审价单位确认。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乙方组织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单位(工程咨询、监理等)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单位(工程咨询、监理等)依据渗漏原因勘察及修复等实际情况明确承责单位,当乙方及相关责任单位意见不一致时,以第三方单位意见为准。若专题会议认可乙方认定结果,则维修费用由承责单位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责任单位质保金中扣除以支付上述维修费用;若质保金不能覆盖上述维修费用,乙方及甲方司有权追偿。若专题会议认为乙方认定有误,则因乙方判断失误导致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免责条款

以下几点不属于合同服务内容,但由此而引起的维修可由甲方提出,由乙方实施,其费用另外计算:

  1. 因天灾、战争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第七条 安全和保险

乙方在保养维修作业过程中,如乙方的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可为现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乙方应规范作业,且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使用挂靠单位或人员。

第八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       元)。

本合同下维保服务费系固定包干价,已包含与本项维保服务有关的全部成本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涉另行收费项目外,乙方不应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付款方式:

维保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费用为人民币              (RMB:     元)。对于本合同下任何款项的支付,均应以乙方履行完毕相应阶段的合同义务为前提。同时,乙方均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所涉各项服务费用均系含税价格),经甲方确认乙方完成前述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维保服务费。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实际款项支付时间均应以甲方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的延期或暂缓支付,乙方收取甲方支付款项的行为即足以表明乙方放弃了就该款项提出任何主张的权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季度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维修、保养记录上传至甲方的“Recity 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保服务费。

维保期内的维修费用(除预留的质保金外),乙方申报经甲方指定的审价单位审核后,甲方另行支付。维修质保期2年(至2026年2月28日止),每笔维修质保金占每笔审价单位审核后的维修费用5%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即自202331日起至 2024 2   29 日止。
  2. 维修质保期2年(即竣工验收后质保二年)
  3. 合同到期前2个月,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招标,自招标完成日起,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每次合同有效期为1年。甲方要求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续签合同盖章用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续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需按照本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不符规定或维修不到位或者未按时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维保及维修款,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或达到甲方要求。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或者未于限期内完成整改或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维保及维修款,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10%/次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 保养期内,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总价金额的 1% /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一年中发生3次(含)以上未及时响应维修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导致发生伤人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因乙方整体渗漏预防检查不到位(即乙方整体渗漏检查报告中未反映的渗漏问题点)或处理方案实施后未达到防漏效果,导致甲方租户报修的次数在合同期内不能超过3次,每超出1次甲方扣减乙方合同总价金额的10%;对同一渗漏点维修超过达到2次或2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足额赔偿。

4、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未达到良好效果而导致甲方收到甲方租户相关书面或口头投诉的,乙方应立即与投诉方沟通协调,并应于相关方协商期限内或合同约定时间内履行完毕维修义务并达到实际良好效果,否则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单位代为维修,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对甲方租户的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并从本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若甲方收到同一租户同一事项相关书面或口头投诉达到2次的,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收到同一租户同一事项相关书面或口头投诉达到2次或2次以上的,除采取前述措施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足额赔偿,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甲方及关联单位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5、 如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分包或挂靠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维保及维修款,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足额赔偿。

6、对于本合同下维保事项,任何因可归于乙方原因所致各方各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对本合同条款或后续条款作出相应调整;如因实际情况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会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     期 :                               日       期:

 

 

 

附件清单:

项目名称 型号/品牌 单位 材料单价 备注
密封胶      
结构胶      
执 手(申大厦)      
执手(解放大厦)      
不锈钢滑撑(申大厦)      
不锈钢滑撑(解放大厦)      
不锈钢风撑(申大厦)      
不锈钢风撑(解放大厦)      
锁 点      
铝合金(副框、横梁)      
铝单板   M2    
8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M2    
6LOW-E+12A+6+0.76PVB+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   M2    
12LOW-E+12A+10钢化中空玻璃   M2    
6+0.76PVB+6钢化夹胶玻璃   M2    
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M2    
12钢化单层玻璃   M2    
半钢化单片彩釉玻璃   M2    
防水剂、涂料   M2    
油 毡   M2    
水 泥   M2    
黄沙   M2    
瓷砖      
防雨百叶   M2    
地弹簧      
门把手      
大理石   M2    
税金 9%

注:各材料综合单价作为维修、更换材料单价。

 

附件一格式:

投标书

招标人: 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根据已收到    解放大厦、申大厦外立面维保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等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整的投标报价。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进场服务,直至合同期满止。

3、 工程质量达到 

4、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清单:

项目名称 型号/品牌 单位 材料单价 备注
密封胶      
结构胶      
执手(申大厦)      
执手(解放大厦)      
不锈钢滑撑(申大厦)      
不锈钢滑撑(解放大厦)      
不锈钢风撑(申大厦)      
不锈钢风撑(解放大厦)      
锁点      
铝合金(副框、横梁)      
铝单板   M2    
8L0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M2    
6LOW-E+12A+6+0. 76PVB+6钢化中空夹胶玻璃   M2    
12LOW-E+12A+10钢化中空玻璃   M2    
6+0. 76PVB+6钢化夹胶玻璃   M2    
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   M2    
12钢化单层玻璃   M2    
半钢化单片彩釉玻璃   M2    
防水剂、涂料   M2    
油毡   M2    
水泥   M2    
黄沙   M2    
瓷砖      
防雨百叶   M2    
地弹簧      
门把手      
大理石   M2    
税金  

注:各材料综合单价作为维修、更换材料单

 

附件三

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内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作为评审投标文件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评标准则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 优先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性价比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评标委员会

  1. 本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 本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方1人,相关技术专家4人。
  3. 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选产生,组长主持并负责整个评标工作。

4.评标委员会履行职责:公司代表主要职责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信息并答疑,专家主要职责为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并发表独立、专业评审意见。

 

直至本次评标工作结束。

三、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先对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评审,技术标权数为40%,商务标权数为60%,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招标方,由招标方审核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者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第二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 评标顺序

  1. 符合性检查: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47万元,凡超过限价者作否决投标处理。

如出现下述情况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 技术标评分(40分)

仅对“符合性检查”合格者进行技术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分析评比,并由各位评委各自独立评审、打分(技术标最小评分单位为0.5分);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下同)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该得分即为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实际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维修保养施工方案                         3~15分
  2.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20分;
  3. 近期的工程实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1~3分;
  4. 项目负责人情况:                         1~2分。
  5. 商务标评分(60分)
  6. a) 基准价取定为:取各投标单位经评审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以该基准价为基准分(50分),在此基准价上经评审的评标价每上升1%扣1分,扣至40分为止,每下降1%加1分,加至60分为止,保留小数点两位,以此类推,不计负分。由此得出投标单位商务标的实际得分。
  7. b)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8. c) 如在上述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综合评审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按技术标和商务标权重计算最终得分并汇总,得分最高的前二名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两位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 专家个人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本次投标的每份投标文件书写个人评审意见并签字。

  1. 专家汇总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汇总表”的结论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向招标方推荐前二名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和排序,并签字确认。

五、 评标的保密

  1. 评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任何与评标工作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 评标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单位。
  3.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会把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但无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中标或/和未中标原因。